顾正臣坐在二堂,抽出女监卷宗。
共两份:
一份卷宗是孙娘的,一份卷宗是郭梁的。
展开孙娘卷宗,仔细看去。
案发时间
七月十六日。
案情:
亡夫孙八托梦孙娘,孙娘三更掘坟,挖到了郭梁爷爷的坟上。赶夜路的行商发现,吓坏之后报给里长,当场逮捕。
卷宗中的供词倒也是清晰,毕竟现场抓到的人,想狡辩都没有办法。
另一份郭梁的卷宗,主要是证词,哭诉自家爷爷的坟被人挖了,当孙子的大不孝,家门口的坟都没守好,对不起老人家。
翻来覆去看着卷宗,审视着孙娘的供词,其中一句“只要给我丈夫换个坟,我儿子就能回来”的话引起了顾正臣的注意。
周洪也提到过这句话,孙娘的儿子失踪了。
但奇怪的是,没有人在乎这一点,也没有人询问一句,问了刑房中人,县衙也没有为此立案留有文书,更没有派人找寻。
一个大活人失踪了,县衙不闻不问,全然装聋作哑,只盯着掘坟一事不放,这就有些令人费解了。
案中案,必须两个都查清楚,否则这些卷宗送到应天府,送到刑部,也会被打回来重新审理。
代审此案的是县丞刘伯钦,他在句容两(本章未完,请翻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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